关工委工作案例之一:“监狱+高校”
 
 

“监狱+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创新中发展

——吉首大学法学院关工委创新工作案例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语)吉首大学法学院关工委,以“监狱+高校”为人才培养模式,创造性地在平民大学里开展了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

一、缘起背景

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社会变革导致的强烈的社会振荡,使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呈现多样性和分散化的趋势。大学生价值取向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是,部分大学生在希望追求个人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其核心价值观也由重集体向重自我转化。2006年,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提出,为高校的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国家核心价值观念必须高势位建设已迫在眉睫。法学院是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神圣的使命要求法学院及其关工委,必须依据法律人才的特点,不断创新大学生培养模式,借以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

监狱也是一所大学,失足的浪子通过踏实改造在这里重新树立了人生的航标。监狱民警是一群洗心的人,始终把重塑罪犯的灵魂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高校与监狱,虽然面对的人群不一样,其思想改造的环境和要求也不一样,但是,高校教师与监狱警察所实施的教育职能是相同的,他们所期待的人的社会化效应也是相同的。监狱与高校的结合,让大学生与服刑人员展开直面沟通、心灵碰撞,可能会收到异曲同工之效。这样,一个“监狱+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便应运而生了。

二、发展历程

“监狱+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单一的粗犷的实践教学模式向复合的科学的教学教育模式的转化过程;经历了一个从知识的收索猎取向知识的转移与积累相结合的模式转化过程;经历了一个单向的法律援助向双向的法律知识交流相结合的模式转化过程;经历了一个从单一的法学专业学生的社会帮教活动向以法学专业学生为主体同时吸收其他专业学生参加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化过程。

2006年,法学院利用吉首监狱启动“抓好五个建设,构建和谐监狱”的监狱监管改造工程的时机,率先与吉首监狱八监区合作,100多名师生到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从此,监狱找到了监狱+高校的教育改造模式,高校初创了“监狱+高校”的法律实践教学模式。200711月,吉首大学法学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在吉首监狱开展调研和法律宣教活动,使服刑人员深切感受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关爱,也使学生在关爱他人的同时受到了教育。200865 湖南教育网报道,吉首大学法学院,在“监狱+高校”社会帮教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了湖南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小组的充分肯定,特授予“湖南省社会帮教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该院的马超、王少华两名同学被评为“湖南省社会帮教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对“监狱+高校”模式的定位,法学院明确提出了“它是我院法律人才的一种培养模式”。“监狱+高校”以社会帮教活动为载体,从法律实践教学模式升华为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其策划更周密、更科学。2010年,新一轮的社会帮教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即在校内开展以征文、演讲、募捐、会员选拔、心理辅导为主要内容的准备活动。第二阶段:探监。活动内容为,监狱纪律教育;监情介绍;书籍捐赠;学生与服刑人员同台演讲;监区参观;“我的阳光生活”横幅签名;服刑人员与学生进行篮球友谊赛;文艺节目表演;服刑人员和学生共同放飞希望气球;学生与服刑人员“一对一”帮教。第三阶段:后续帮扶。法学院的教师、“法援社”的学生根据服刑人员的要求,按规定通过书信来往进行思想交流;通过“法芽”等刊物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学生帮教经验交流。2011年,法学院关工委推行的以社会帮教活动为载体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将在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上 ,高扬“监狱+高校”的旗帜,奋勇前进!

、感悟评析

(一)高校关工委对大学生培养模式的构建,要以“目标的科学性”为基点。胡锦涛同志说:“当代青年,要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质”。法学院关工委,以“政治觉悟超高、法律知识超重、人格魅力超群”作为“监狱+高校”模式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胡锦涛同志的希望进行了有机的对接。

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国家里的法律人才,除了具备爱祖国、跟党走的一般政治觉悟以外,还要信仰社会主义法律,自觉维护社会正义,实现政治觉悟超高。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柏拉图语),大学生必须具有厚重的法律知识才能对社会有所作为。“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地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语)法律人才唯有崇高的道德风范,超群的人格魅力,才能使自己的法律行为深深地震撼世界。这就是法学院关工委构建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二)高校关工委对工作特色的塑造,要以“文化选择”为亮点。法学院关工委,在实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中,高扬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旗帜,批判吸收了西方法文化的合理成分,发掘我国传统法文化的时代精髓,插入监狱文化不可多得的一页。理智的文化选择,实现了我们的培养目标。

(三)高校关工委对工作方法的创新,要以“两个突出”为切合点。一是突出高校教育优势,有效利用“五老”资源。法学院关工委认真把握当代大学生积极的心理状态,发挥心理引导优势;肯定当代大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行为,发挥行为引导优势;宣传社会主流文化的先进性,高校制度文化建设的科学性、高校师德建设的示范性,发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五老”效能,启动社会资源优势。突出高校教育优势,法学院关工委找到了工作方法创新的切合点,。

二是突出“三个结合”,讲究综合效应。法学院关工委对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坚持学生积极心理教育与消极心理矫正相结合;学生日常行为的正强化与负强化相结合;社会的内在控制与外在控制相结合,讲究综合效应。突出“三个结合”,法学院关工委找到了工作方法创新的切合点。

美国耶鲁大学校长巴特· 嘉马特有句名言:“大学教育乃是一个社会的心脏。”吉首大学法学院关工委所作的一切,旨在维护“社会心脏”的功能,让我们的和谐社会永葆青春。

 

[ 作者:Admin     来源:吉首大学关工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4-1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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